本次抽查依據GB15763.2-2005《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:鋼化玻璃》、GB15763.3-2009《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:夾層玻璃》及《2018年第2批鋼化玻璃、夾層玻璃產品質量鄭州市監(jiān)督抽查實施方案》,對玻璃產品的厚度偏差、耐熱性、耐濕性、耐輻照性、碎片狀態(tài)、表面應力、霰彈袋沖擊性能、抗沖擊性、耐熱沖擊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![](http://www.m.ns3779.cn/file/upload/201903/21/093749771.png)
鄭州市抽查21批次玻璃產品 不合格4批次![]() ![]() 2019年3月18日,原鄭州市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網站公布2018年第2批鋼化玻璃、夾層玻璃產品質量鄭州市監(jiān)督抽查結果。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鄭州市轄區(qū)內15家企業(yè)生產的21批次玻璃產品,其中13批次鋼化玻璃和8批次夾層玻璃產品。經抽樣檢驗,有17批次產品符合標準要求,有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,涉及到碎片狀態(tài)和耐熱性項目。
本次抽查依據GB15763.2-2005《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:鋼化玻璃》、GB15763.3-2009《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:夾層玻璃》及《2018年第2批鋼化玻璃、夾層玻璃產品質量鄭州市監(jiān)督抽查實施方案》,對玻璃產品的厚度偏差、耐熱性、耐濕性、耐輻照性、碎片狀態(tài)、表面應力、霰彈袋沖擊性能、抗沖擊性、耐熱沖擊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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